关于《凤阳尚德光伏产业基地总部中心项目11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09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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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凤阳尚德光伏产业基地总部中心项目11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审批项目情况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1

    关于凤阳尚德光伏产业基地总部中心项11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pdf

    2024.1.8

    滁环办复〔20246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辐射安全监管

    联系电话

    0550-3064677

    传真

    0550-3072126

    通讯地址

    滁州市清流西路329号滁州市生态环境局辐射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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